九、税务总局已经开展多批取消证明事项工作,之前过多的证明资料不仅纳税人觉得办税负担重,基层税务人员整理、保管相关资料也很耗时耗力,此次新举措将如何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呢?
答:税务部门主要通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扩大税收优惠纳税人以报代备事项范围以及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等举措,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一是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各省税务机关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税务机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无需再次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二是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税务总局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三是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对纳税人需提供的有关涉税证明,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我公司使用总局 的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并可开具电子发票,但作为办税人员,仍觉得开具和管理发票耗时较长,此次新举措有哪些针对性措施呢?
答: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发票管理和使用,税务总局此次推出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提供应抵扣发票信息提醒服务、优化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等3条具体措施。
通过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理异常清卡解锁;优化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提示纳税人当期应抵扣信息;优化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集成各省税务机关发票查验平台登录界面等措施,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应抵扣信息,方便纳税人发票查询。
十一、我所在的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有时申报未开发票收入等导致报税盘锁死,需要去办税服务厅或者需同时去管理所办理相关解锁业务,我在税务总局网站了解到此次新举措解决了这个问题,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答:针对“纳税人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报税盘异常清卡解锁后方能正常使用,增加上门办税次数”问题,税务总局将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十二、作为一名纳税人,我很关心能否做到办税时间短、负担低,新举措有针对性的措施么?
答:为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更省事、更省时,新举措重点瞄准近年来纳税人关注但始终未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如针对“因纳税人办税资料不齐全,需要再次往返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加纳税人、缴费人来回跑、多次跑负担”问题,提出推动办税事项容缺办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先办理、后补缺”,纳税人、缴费人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可按正常程序办理。
又如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开具涉税证明时会遇到资料不齐全,往返次数较多”问题,提出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对试点地区纳税人需提供的有关涉税证明,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有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多元化便利办税渠道方面的措施么?
答:有的,税务部门构建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
新举措针对“目前自助办税终端种类多、操作不 、功能不完善,难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问题,进一步 规范自助办税终端(机)的服务功能、应用界面、运行管理等,拓展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理。
同时有条件地区可探索与金融机构场地共用等合作模式,增加自助办税终端(机)布局及数量。
此外,其他举措如,完善优化发票新系统功能、推动办税事项容缺办理等,将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税和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