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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申报

发布日期:2019/08/23

重点群体指的是?

重点群体包括以下几类: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 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可以扣减哪些税款?

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的,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扣减多少税款?

江苏省范围内,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减免;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总额。同时,如果个体户当年缴纳税款不足抵减的,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可以减征多少税款?

江苏省范围内,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的,在3年内,每人每年限额扣减7800元;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的,在3年内,每人每年限额扣减9000元;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总额。同时,如果企业当年缴纳税款不足扣减的,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按规定扣减了增值税以后,附加税如何计算?按抵减前的金额,还是扣减后的金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扣减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限额扣减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可以选择适用 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

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企业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办理备案吗?

不需要。通过在电子税务局采集人员信息、填写减免税申报表直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