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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

发布日期:2019/05/18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出台了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也就是说上述八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票,并且没有销售额的限制哦~

不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用着急,我们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吧!


1浏览器输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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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tax.jsgs.gov.cn/sso/login>登陆 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选择企业用户登陆,有三种方式可选择,用户名登陆、数字证书登陆和电子营业执照登陆。选择用户名登陆的情况下,登陆名为纳税人识别号, 登陆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后六位,后期可以更改密码。


3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发票使用—代开发票—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或者在搜索栏中搜索“代开发票”,一键轻松快捷找到该模块。


4选择“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5填写表单,纳税人选择申请代开的项目类型和行业税目。

带红色*的为必录项目,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正确填写购买方纳税人信息。

A tip:常用客户可以在“购方信息是否设置为常用信息”选择“是”,下次开票时即可在“客户信息选择及维护”中直接选择。


6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根据需要填,可不填)——单位——代开金额(含税)——数量等内容,单价(不含税)、代开金额(不含税)、征收率、税额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备注栏根据需要填,可不填。销售方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需要自行选择)。


7保存提交,系统出现缴纳税款提示,核对无误后可再次提交。

A tip:电子税务局提交时提示需要交纳的税额仅指增值税税款,待自助开票机上取票时会提示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全部税款。


提交后,就可以去代开发票自助终端上取票啦,目前缴纳税款只支持三方协议方式扣款,请提前签订好税银协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