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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江苏“营改增”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8/11/05

  人民网南京4月12日电 (姚媛)12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发布会。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锋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次改革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江苏省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84.3万户纳税人,预计全年将减税500亿元。

  据介绍,江苏省是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目前试点推进情况,沈益锋介绍,截至今年2月份,全省试点纳税人近50万户,试点以来累积减税615.7亿元,其中试点行业减税260.6亿元,下游行业增加抵扣减税355.1亿元,减税覆盖面超96%,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的预期目标。

  对于营改增具体政策,沈益锋指出,在税率安排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在房地产业的相关政策方面,房地产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抵扣范围包括配套设施、装修成本、土地出让金等。在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方面,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延续,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计税;旅游企业发生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外,所有行业的房租和新增不动产支出可抵扣进项税。新取得的不动产分两年抵扣进项税。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销售二手房平移营业税政策,购买2年以上的免税,不满2年的全额增收增值税。江苏省地税局营业税处处长谢燕铭举了个例子,“南京市市民小张销售了一套不满两年的房子,获得100万的销售额,营业税=100×5%=5(万元),增值税=100/(1+5%)*5%=4.76(万元),改革后就少交了5-4.76=0.24万元。”

  江苏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爱球称,为了方便纳税人,税务部门把需要纳税人填报的13张报表、分5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的18个事项整合成一张综合信息调查确认表,实现了所有涉税事项一表核对、一次采集,大幅度减少了纳税人营改增期间可能出现的多头跑、多次跑问题。此外,江苏省国税局运用42个数据监测模型,实现了数据智能校验,确保纳税人信息既干净又精准。“下一步实现纳税人5月顺利开票,6月正常申报。”张爱球说。